行業新聞
冠縣質監局依法查獲一起假冒軸承包裝盒案
10月21日,接群眾舉報,冠縣質監局執法人員對縣某印刷廠進行執法檢查。該單位現場未生產。執法人員在該單位車間北側發現有標識某品牌的軸承包裝盒1000個。該單位現場未能軸承包裝盒提供委托合同,涉嫌為屬制假售假者提供包裝物。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單位生產的軸承包裝盒半成品進行了異地扣押。
經調查核實,該單位生產的軸承包裝盒未簽訂委托加工協議,以上行為已違反了《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辦法》第27條規定,屬涉嫌為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的生產銷售者提供便利條件的違法行為。
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辦法》第32條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其生產的某品牌軸承包裝盒及半成品予以沒收,責令其改正,并給予行政處罰。(冠縣質監局)
發布時間:2010-12-01